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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英语(博士、硕士):2016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矩阵分析与计算:2016年7月7日下午15:00-17:00

二、试题印制

1.期末考试试题送印前请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雁塔校区行政楼306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印刷,不得私自外印。

2.命题教师需同时做好备用试题及补考试题的命题工作。

3.请在办理试题印制手续时按照要求详细登记相关信息,领取试题时请当场做好清查核对工作,核对印制质量。

三、成绩报送、试卷归档

1.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应认真评阅试卷并按规定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对缓考、缺考学生应做出标识。考试成绩(纸质版)须在考试后分别送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各一份,同时要进行网上成绩登载(网络开放时间为2016年7月7日至9月15日)。

2.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按要求对试题(卷)进行分析并将试卷整理、装订;教务员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将研究生成绩单及试题(卷)存档保管。

四、考试安排及要求

1.学校统考科目的考试安排详见附件三,请巡考监考教师及考试学生按时到场。

2.凡未列入统一考试的课程,考试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安排,并将有关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要遵守监考规则,不得私自调换监考教师,不得随意交谈、外出;遇有违纪情况应及时报告考场负责人,并作好考场纪录。

4.考生应严格遵守《西安科技大学考试规则》和《西安科技大学考试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凡违反考试规则者,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5.各学院应于近期集中对2015级研究生和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动员和教育,杜绝学生考试作弊和监考教师违规现象发生。

6.监考教师务必于开考前15分钟在教学主楼报告厅领取试题。并于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将试题(卷)按照顺序整理好送交领取试题处。

7.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并在考试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检查。

8.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在考试前30分钟查看考场,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对号入座。

9.考试不及格学生将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执行。

10.考试期间,请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协助做好供电、考场卫生等相关工作。

四、其他

1.请各学院接到本考试安排后认真核对,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核对。

联系人:杨善虎 刘蓉洁

电 话:85583058

2.考试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学院、任课教师、监考教师高度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

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学生考场安排(网上下载)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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