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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8]  阅读次数:[]

一、研究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二、研究生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平时应参加研究生院、各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以旷课论处。

三、研究生因个人事务需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因公出差或假期在外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返校,可用电报或书信请假,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四、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请假单”,经批准方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研究生在患重病、传染性疾病住院期间,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如遇假期回家时生病需请假,病假期满仍不能返校按时注册的,可用电报或书信请假,返校后办理补假手续,但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和诊断书,经校医院审核后有效。传染性疾病患者(如肝炎、肺结核等)必须休学,直至恢复健康。

五、研究生因病需治疗或休养,需提交校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假连续超过四周需办理休学手续。

六、研究生请事假或请病假,如一学期累计超过四周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七、研究生请假须经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学院()备案。

八、研究生请假期满必须到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超假时间以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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