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工学 |
39 |
34 |
78 |
180 |
法学(高校思政骨干专项) |
51 |
63 |
66 |
200 |
法学(非高校思政骨干专项) |
61 |
73 |
75 |
218 |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6名(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2人),49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已公示合格,不再参加复试,本次复试拟录取37人。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的原则。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基本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考生全部档案须转入学校,并纳入博士研究生档案管理)。
2、录取具有培养潜力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中的在职人员时,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平台以及适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大科研项目。
3、录取高校教职工时,优先录取教学科研一线教师。
4、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于6月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生到复试学院报到
复试考生于6月4日携带相关证件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到复试学院报到,各有关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于6月5日~6月6日按照各学院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复试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培养潜力、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计划等方面的PPT,并在复试时讲解,时间10至20分钟。
附件:各有关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老师 |
029-85583835 |
机械学院 |
聂老师 |
029-85583159 |
化工学院 |
管老师 |
029-85583183 |
建工学院 |
李老师 |
029-85583153 |
测绘学院 |
王老师 |
029-85583176 |
地环学院 |
高老师 |
029-85583188 |
能源学院 |
聂老师 |
029-85583143 |
安全学院 |
刘老师 |
029-85583197 |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