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我校目前仍有部分非全日制招生名额,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批次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本批次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95分,单科执行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单科分数线。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全日制转非全日制)于4月14日14:00-4月15日1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并于4月16日14:00-17:00到我校雁塔校区北院行政楼1001室报到,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