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校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填报内容与要求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和补充。
专家库更新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各学院填报人员须对专家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负责此专项工作的老师于3月11日(周五)之前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领取各学院原始数据。
2.填写完成的《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阅后请于3月22日(周二)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填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许 峰 电话:8558322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