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提高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质量,为后续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打好基础,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实际,在所属一级学科范畴内且能体现研究方向与研究特色,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选题应结合导师的在研科研课题。如选题不是导师在研课题时,必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
3.导师应充分了解研究生的专长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选题。
4.选题应体现对研究内容的新见解,要范围适宜、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二、报告内容
研究生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总结凝练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撰写字数为1万字左右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选题依据
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内容。
2.研究内容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等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研究方法和手段,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4.特色与创新之处
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预期学术科研成果等内容。
5.参考文献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文献总数的1/3。参考文献要新颖,近五年的参考文献不少于文献总数的1/3。
三、组织安排
1.开题报告会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人数成立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负责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把关。考核专家组由5名或7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硕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应指定1名讲师(或相当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秘书。
2.开题报告会应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由考核小组对论文选题方向、研究内容、实验方案、创新之处等进行点评和提问。
3.开题报告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开题报告后,经考核小组认真讨论研究,作出是否通过的决议,并对论文选题、开题报告文本提出修改建议、意见。
4.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可按学院或学科对开题成绩进行排序,成绩排名后5%(不足1人时按1人算)的研究生须对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于三个月内须重新组织二次开题,二次开题仍不通过且导师及所在学院认为无培养前途者,给予肄业处理。
5.开题报告通过者,应在一周内根据考核小组的评定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6.在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对学位论文题目再做更改,若确需修改论文题目,应重新开题。
四、有关要求
1.2018级硕士研究生须于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提出开题申请,准确全面地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相关信息。
2.开题报告正文须用A4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3.2018级硕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1月-2020年3月中旬期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2020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位论文开题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照学号大小顺序收齐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并将二次开题研究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