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采集范围
1.采集博士生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包含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已毕业的博士生)及2022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含未报到)。
2.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及2022年9月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二、填报要求
1.本次信息采集需精准对接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所有采集的信息数据应与当年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各相关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准确填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数据审核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必填表、必填项。
2.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
3.根据《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对博士生导师的信息数据进行填报。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表格填报。
(2)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要擅自删除表格的数据列及改动字段格式。
(3)所填报的信息须符合“采集项说明”中对“时点” “时期”的规定,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4)在“指标解释”中标识为“必填”的数据项,不能空缺。
(5)表格中的导师唯一识别码由4161010704+工号组成,博士生唯一识别码由4161010704+学号组成。
(6)本次工作可以在前期数据库基础上进行信息更新、完善和增补,主要涉及博士生导师及所带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
(7)严格按照新的模板要求、严格按照模板中下拉限填内容正确填报有关信息。
三、有关安排
此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与明年博士招生指标划拨分配挂钩,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2022年9月23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填报表格(附件2,包含3个必填表)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 83858551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 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2. 基表_(大学)_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