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增列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申报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拟申报学院的学科特色和优势,为正式上报打好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增列类别
本次增列专业学位类别分为两个层次:博士专业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包括6个:教育博士、工程博士、兽医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包括39个: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社会工作、警务、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建筑学、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艺术等。
二、准备工作步骤
1.对标检查
参照《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按基本条件指标逐项准备、提炼相关材料,填写《拟申报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自我评价统计表》(附件2)进行自查,分析优势与不足。
2. 材料预填
拟申报学院在对标检查的基础上,填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特别是安全学院、能源学院、地环学院、建工学院、机械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的单位要重点关注工程博士的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未覆盖到的学院重点关注相关专业学位类别。
拟申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授权点的填写《2017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附件4),不填写《拟申报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自我评价统计表》(附件2)。
3. 工作要求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评,摸清家底,对申报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整体规划,挖掘潜力,做好资源整合和优化,全力做好本次增列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申报工作。
请拟申报学院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拟申报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自我评价统计表》(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2017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南涛涛 电 话:85583845
电子邮箱:348018423@qq.com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