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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15:35     作者: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科范围

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见《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一览表》(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⑴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政策和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⑵在本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身体健康、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责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50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50周岁及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

2.学术科研成果条件

近年来:科研成绩显著,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获得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

理工类:其研究成果在国内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即具备下列条件:

⑴近5年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项目2项;所有申报人员的科研经费累计到款不低于150万元。

⑵近5年来,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职务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独作身份在本领域发表国内外高水平权威期刊论文5篇。

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7或二等奖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三等奖排名第1;并以第一作者或独作身份在本领域发表国内外高水平权威期刊论文3篇。

人文类:其研究成果在国内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近5年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所有申报人员的科研经费累计到款不低于30万元。

⑵近5年来,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职务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独作身份在本领域发表高水平权威期刊论文5篇。

②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持有获奖证书,或省部级科研成果特等奖排名前3或一等奖排名前2;并以第一作者或独作身份在本领域发表高水平权威期刊论文3篇。

3.其他条件

⑴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已完整培养1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好;为研究生开设1门以上(含1门)课程,教学效果好。

⑵本人具有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历,且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梯队。

三、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西安科技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会议出席人数须达到全体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于获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的,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要,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凡申请作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不得参与涉及本人及与本人同批申报的其他申请人的评议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参与对自己或直系亲属的有关评议或审批工作。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和学院盖章后,将被推荐者的简况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4.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校内外7~11名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小组进行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2/3以上专家同意者为通过。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上报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一式两份,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包括论文收录检索证明、论文、获奖、科研项目等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按论文收录检索证明、论文、获奖、科研项目等次序装订成册(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或合同书、协议、计划书等)。所提交的证明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其中:科技处审核科研获奖、科研项目等成果,对科研项目的审核包括项目合同、协议及个人到款科研经费等。学科办审核发表的论文及论文收录情况。以上材料仅提供“申报条件”中第二条所列“学术科研成果条件”内容,非该条所列内容请勿提供。

五、时间安排

1.11月18日-11月25日,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并将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的申报材料报各有关学院。

2.11月26日-11月27日,各有关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者材料及审核意见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3.11月28日-12月2日,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12月15日左右,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

5.12月下旬学校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对遴选结果进行审核。

六、有关说明

1.各学院要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4)的有关要求做好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遴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宁缺勿滥。

2.跨学科和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申报博士生导师的教师,申报材料须报一级学科所在学院。

3.申报人员的成果计算时间为2019年10月-2024年10月,其年龄、任职资格的审查时间节点为2024年10月30日。

4.本次遴选只限校内教师申报,原则上不考虑校外人员,且不开展破格评审。

5.高水平权威期刊(理工类)论文是指TOP期刊论文、JCR一区论文、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论文和教育部直属56所研究生院高校学报论文,且论文已被EI/SCI检索收录。高水平权威期刊(人文类)论文是指CSSCI/SSCI/A&HCI收录论文和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

6.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只计正高职期间)以主持人身份获批国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重点项目1项,经一级学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可获认定学校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3858551 85583224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一览表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信息汇总表(2024版)

3.西安科技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