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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10:42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校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填报内容与要求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六部分:一是报送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报送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四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清退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各学院填报人员须对专家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2.请各学院负责此专项工作的老师于3月12日(周三)之前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领取各学院原始数据。

3.填写完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经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于3月19(周三)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请各学院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专家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与《数据库数据字典》(附件3)中对《专家信息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填报,确保信息质量。

5.各单位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

6.专家库将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以上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雁塔) 83858551(临潼)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3.数据库数据字典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