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要求,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现就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一交存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交存责任单位,迅速部署并做好督促协调,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流程,积极稳妥推进交存工作,做到应交尽交、按时交存。
学位论文统一交存范围涵盖我校各类型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国际生)。
二、工作任务
交存工作主要依托“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网址:https://lwgl.cdgdc.edu.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开展,包含以下三项任务:
1.完成本单位在管理平台上的账号配置与信息维护;
2.核对并补充填报本年度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3.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及博士论文纸质版寄送。
三、工作流程
(一)平台账号配置与信息维护
学校已统一为各学院分配管理员账号,账号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及邮箱完成验证,后续每次登录均需进行安全验证。登录后,请及时完善并维护单位及学院联系人信息,确保联络畅通。
(二)核对与补充填报信息汇总表
1.获取与核对数据:各学院可登录管理平台,下载本单位本学年度学位授予基础信息数据(共20个字段)。请仔细核对数据准确性,如有问题可在平台直接修改。
2.补充填报信息:平台提供的汇总表共包含62个字段,各学院需根据学生及论文的实际情况,补充填写相应部分。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全员必填字段(8项):所有学位获得人均须填写。
(2)非涉密论文必填字段(7项):仅由非涉密论文学生填写,包括研究类型、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撰写语种、选题来源、导师姓名等。
(3)专项类别字段(19项):仅相关类型学生需填报,包括实践成果涉及工程硕博士(5项)、交叉学科(10项)、涉密论文(4项)。
(4)选填字段(6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无相关信息可留空。
为尽量减少论文交存过程中的工作量,平台将从学生中心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获得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各学院可通过平台下载相关数据表,核对平台数据是否准确,已有数据无需重复上报。如发现论文题目、所属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关键词、作者及导师信息等获取不全、有误的,由学院负责补充完整和勘误。如发现所属学科、专业、作者及导师信息有误的,须报备研究生院,申请学位信息备案勘误。
特别提醒:
汇总表中使用不同颜色区分字段:
白色(10项):学生中心提供各单位报送学位授予信息原始数据,下载学位授予信息时自动带出,无需重复填写,请仔细核对带出的数据是否正确。该类型字段原始数据不允许修改,否则无法完成上传。如经核对发现该类型字段信息内容有误,请与学位中心联系勘误,并同时提供校研究生院盖章的说明材料,待学位中心在交存平台后台修改完成后,单位方可重新下载更新后正确的论文信息汇总表。
粉色(14项):学生中心提供各单位报送学位授予信息原始数据,下载学位授予信息时自动带出,无需重复填写,请仔细核对带出的数据是否正确。如核对发现该类型字段信息有误,可直接在汇总表中修改并上传。
黄色(8项):单位补充填写。该颜色字段为必填。
浅红色(16项):单位补充填写。当学生论文满足一定条件时该颜色字段为必填。
蓝色(7项):单位补充填写。当学生论文满足一定条件时该颜色字段可选填。
灰色(7项):单位补充填写。该颜色字段可选填。
(三)文件命名规则
1.论文原文: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LW.PDF(例:2425_61_10704_221001011_LW.PDF);
2.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SJCG.PDF;
3.定密材料: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SM.PDF;
4.摘要文件: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ZY.TXT或PDF;
5.支撑材料: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ZCCL.ZIP;
6.汇总表:xxhzb_单位代码_单位名称_院系代码_学年度_序号.XLSX(例:xxhzb_10704_西安科技大学大学_001_2425_001.XLSX)
7.论文修改确认表: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学号_XGQRB.PDF(例:2425_61_10704_221001011_XGQRB.PDF)。
(四)提交学位论文材料
1.电子版上传(通过管理平台)
(1)上传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我校授予的全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国际生)最终版电子版(PDF格式)。本次交存工作可不上传学位论文对应摘要电子版(TXT或PDF)。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规定,处于涉密期内的涉密学位论文不交存,无需上传电子版,但需上传经单位盖章的涉密定密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解密后及时交存。
(2)格式要求:各学院负责所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工作,上传的论文版本必须为学位获得者学位授予的最终版论文,且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同一篇学位论文上传电子版与最终提交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论文及材料须按平台规定的格式命名上传。如有图片、视频、代码等支撑材料,请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3)论文上传完成后,请各学院下载确认函,线下盖本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再次上传。
2.纸质版寄送(仅博士学位论文)
本学年度我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须统一移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汇总后按要求寄送至国家图书馆,若此前已移交则无需重复移交,但需在管理平台做好相关备案。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学位论文统一交存是国家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把握节点,规范操作。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并遵循平台操作规范与材料格式要求,保证提交数据的真实准确与材料的完整合规。
3.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平台操作或政策理解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也可通过管理平台内置渠道直接向教育部学位中心咨询,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12日(周一)前完成电子材料上传及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移交工作。学校将于1月14日前,对各学院上传材料进行统一审核与确认。
该项工作意义重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教育厅实时关注和督察完成进展情况。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平台操作,按时保质完成学位论文交存工作。
五、重要说明
1.学位论文一经交存,无法修改。交存工作关系到将来各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优及各类审核评估、学科评价、质量监督等与学校发展紧密相关的各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对学位论文把好质量关和上传审核关,不要上传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不要上传缺页、文档损坏等瑕疵论文,不要上传与纸质版不符的论文。
论文原文电子版需为Word直接转换的PDF版本,避免纸质扫描件;论文原文需保留完整摘要,不得含“保密X年”“内部X年”等字样及单位、个人水印。
2.从今年开始,论文交存工作将每年定期开展,请各学院注意总结今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每次授位结束后,学院需收取保存当次学位获得者提交的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PDF)及附件材料电子版(ZIP)与其论文摘要电子版(TXT或PDF),其中“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书”页及中英文摘要页签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确保交存权限合规。并按照交存上传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命名和准备工作。
3.平台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问答文档等可在系统内自行查看。
六、后期工作
学院对导师和研究生做好相关提示工作:
1.所有的学位论文均须提交。仅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按涉密论文规定另行处理;其他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均须按规按时提交。
2.研究生获得学位后,离校前必须按时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3.定稿论文不得随意变更题目。提交的学位论文题目、研究类型、研究方向、关键词等核心信息,须与填报的学位授予信息中保持一致。
4.提交的论文必须为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最终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相同。电子版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摘要电子版为TXT或PDF格式,附件材料电子版为ZIP格式。
5.论文提交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每年定期开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583224(雁塔) 83858551(临潼)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批量修改文件名操作方法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