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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15:07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科范围

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见《西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一览表》(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和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教学和科研经验丰富。

3.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以及供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9年5月1日后出生)。

科研项目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持有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近三年主持有1项厅局级或横向科研项目且主持或参加项目到款经费累计20万元(工学)、10万元(理学)、5万元(其他学科)。

学术科研成果条件

近三年所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须与申报学科密切相关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其中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1.主持完成专利技术成果转化2项,或转化金额2万元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高水平权威期刊论文2篇。

3.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持有证书)、二等奖(排名前9)、三等奖(排名前5),或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规划教材(本人独立完成的内容不少于10万字)1部,或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第一完成人),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在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具备上述条件的本校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均可向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报。申报人须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信息汇总表》和《西安科技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同时提交本人近三年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校外人员申报不予受理。

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遴选

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出席人数须达到全体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为有效。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和研究生培养实际需要,依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于获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的,即为通过。纸质版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主席)签字和学院盖章后,留学院存档。将遴选通过的导师名单(附件2)、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和信息汇总表(附件4)、导师简况表(附件5)的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汇总公示

研究生院对导师资格进行审核,对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印发聘任文件。

四、有关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两份,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主席)签名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或职称审批文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论文、论文收录检索证明、专著、获奖、专利、科研项目等材料)。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按论文、论文收录证明、专著、获奖、专利、科研项目等的次序装订成册(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专著只需复印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或合同书及项目计划书、协议等可佐证本人承担任务和经费的材料。所提交的证明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其中:科技处审核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合同、计划书、协议及个人到款科研经费)等成果。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发表的论文、专著及论文收录检索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教学成果获奖及教改项目情况。财务处负责审核项目到款情况。以上材料仅提供“申报条件”中第二条所列“科研项目条件”和第三条所列“学术科研成果条件”内容,非以上两条所列内容请勿提供。

五、时间安排

1.4月21日~4月30日,申报人填写相关材料,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学院,学院派专人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根据各部门审核结果,按照申报条件确认申报人资格。

2.5月6日~5月13日,各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评审,并将遴选通过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

3.5月14日~5月20日,研究生院对遴选通过导师的资格进行审定,对遴选信息进行汇总,并全校公示。

4.学校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

六、有关说明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十分严肃的工作,请申报人及相关学院认真学习新版的《西安科技大学关于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实施办法(修订)》(附件6),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遴选工作。

2.高水平权威期刊论文是指被CSSCI/SCI/SSCI/A&HCI/EI等收录或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且能够充分反映申报人员学术水平、有效支撑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的高层次科技论文。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3858551(临潼)85583224(雁塔)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一览表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通过名单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信息汇总表

5.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简况表

6.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