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安排,经个人(集体)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按照文件精神,遴选出5项成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部门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等。
地址:雁塔校区北院研究生院培养办205室
邮件:xkpyb@xust.edu.cn
电话:029-85583058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结果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