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参评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郭凡、刘方路2位同志参评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广大师生如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或面谈的形式向校纪委或研究生院反映。反映问题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联系电话:029-83858210(研究生院)
029-83858360(纪委综合室)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骊山校园综合楼4楼)
纪委综合室(骊山校园行政楼4楼)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