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专项调研的通知》和学校《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专项调研工作方案》,学校决定于4月至5月中旬期间开展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查工作,其中学校自查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学院(部)自查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现将学院(部)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范围
校内17家承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二级学院(部)。
二、自查目的
了解学院(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部省出台系列文件的进展情况,查找学院(部)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明确整改思路及举措,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形式
各学院(部)应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的工作机构,负责组学院(部)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对照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教育部出台的系列文件内容,采用专家问诊、工作研讨、汇报交流、师生座谈、查阅材料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开展自查。
四、自查内容
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3.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奖助等工作的改革发展情况。
4.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情况。
5.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五、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25日:学院(部)开展自查,查找问题与不足,摸清家底,查明情况;
4月26日-4月30日:根据自查情况撰写学院(部)的自查总体报告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2个分报告。
5月1日-5月14日:准备汇报文稿(含PPT),修改完善自查报告内容,梳理支撑材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专家来学院(部)现场考察调研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部)党政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手抓,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工作推进。
2.抓紧进度。省教育厅将于5月中下旬来校现场考察调研,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抓紧工作进度,按期完成自查工作,撰写高质量自查报告。
3.确保质量。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查清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思路与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厅通知安排
2.学校工作方案
3.部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清单
4.自查报告撰写提纲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