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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 16:56     作者: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各单位和管理工作人员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西科办发〔2015〕97号),现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3.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积极组织生源,近两年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多,研究生招生规模较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合理。

4.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加强学科建设、改善培养条件、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经验;研究生培养方法有所创新,培养质量高,培养的研究生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5.能够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招生管理、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6.注重学位授予质量,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各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被抽检的学位论文合格。

7.拥有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过硬的导师队伍,师生比例合理,科研项目和经费充足,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认真负责,研究生能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研究生学术成果多。

8.能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积极申报各级研究生教研教改课题和精品课程,获批项目多。

9.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落实,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制度完善并能严格执行,无教学责任事故和违犯学术道德的现象;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日常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10.能圆满完成学校下达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指标与任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并得到师生和有关部门的广泛好评。

3.业务娴熟,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及各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4.善于学习,勤于思考,能够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研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5.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2.相关材料于2016年11月10日交至研究生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霍霖,电话:85587234。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2.《西安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