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的程序,以线下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现将我校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人的奇数位正高级职称人员(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3人,且应从相关学科具有博士点的单位聘请,答辩秘书应为副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的奇数位高级职称人员、硕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专家1人,答辩秘书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指导教师超过1人时只能有1人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跨学科选题的论文在答辩时要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二、答辩程序
1.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秘书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研究生作论文报告(硕士论文30~45分钟,博士论文45~60分钟)。
4.答辩委员向研究生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
5.休会。此期间答辩委员会主席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导师介绍研究生政治表现、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工作等情况,主席或被指定的其他人员宣读论文评阅意见等。经委员讨论后,进行不记名投票,做出决议。
6.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7.结束。
三、时间安排
1.学位申请人员须于12月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答辩前论文作者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待修改到位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答辩。
2.各学院应于12月9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将学位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无故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博士生答辩原则上每单元(一上午或一下午)只安排一人答辩。如安排两人在同一单元答辩,答辩前须精心准备,保证答辩效果。杜绝在同一单元安排三人以上(含三人)答辩。硕士生答辩每单元(一上午或一下午)最多只能安排四人答辩,若安排多人穿插答辩,则答辩无效。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和质量把控工作。鼓励学院按学科方向统一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次答辩比例。答辩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审核,对质量不高、国家抽检存在不通过隐患的博士论文作出毕业但暂不授予学位的决定。硕士论文答辩可参照执行。
2.各学院要重点监管送审成绩存在“一般”结论的博硕士论文,该部分论文原则上本次不允许答辩,待修改到位后再次使用平台送审,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3.全体师生要切实增强学位论文质量意识,导师要严格博硕士生学位论文指导和把关。研究生要严肃对待论文质量,撰写出高质量学位论文。
4.答辩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2天携带答辩审批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并办理答辩手续;答辩过程中要认真作好记录。
5.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的人员应着正装,所在学院应对答辩会场进行氛围营造,突出主题。
6.专家须全程参与研究生的报告与问辩环节,评价要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7.答辩会场注意提前开窗通风,全体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会场不设观摩,除专家、秘书、参加答辩人员、学院工作人员和督导专家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8.答辩期间确需安排工作餐的,要严格遵守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纪律要求,坚持从简、节约的原则;学校严禁导师向研究生索要礼品或要求研究生出资宴请。
9.专家费用支付应按照学校规定标准从学院(部)研究生培养管理费、学院(部)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学院(部)福奖基金、学校拨付学院用于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管理费用(学费70%)中支出,原则上不得收取学生费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