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首页 >> 学位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09:17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位论文质量意识,加大学位论文管理力度,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做细、做实,稳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全体2021级硕士研究生。

2.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满一年的博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2.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三、组织形式

1.所有研究生须提前精心准备,建议以学院、学科为单位,按照学科方向或研究方向统一组织线下中期答辩会。


2.硕士论文中期检查答辩专家应由3名及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为研究生导师;博士论文中期检查答辩专家应由5名及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

3.每位研究生用10-15分钟的时间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含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内容(含预期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后期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着重阐述,接受检查小组专家的考核指导。

4.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性成果匮乏者,要督促其加快研究进度,并要求其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工作计划,报检查小组审核;对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较大者(如论文选题不当,或研究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且无法按期解决等),应要求其在导师的帮助下及早调整方案,加大论文研究工作力度。

5.检查小组要对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把关,鼓励检查小组对认为有必要重新考核的学位论文做出二次考核的结论,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可建议做出结业、肄业等学籍处理

6.考核结果分为“通过,继续学位论文研究”、“不通过,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和“不通过,不适合继续培养,建议做结业、肄业等学籍处理”三种结论。

7.各学院应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将论文质量关口前移。鼓励各学院根据论文质量实际情况设置分流淘汰比例(原则上要有淘汰),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积极部署,严格落实,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配合校督导专家做好现场督导检查。

3.开展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需撰写中期检查报告,提交至答辩会供专家审议。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4.各学院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含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备案。

五、纪律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学生费用,不得要求学生垫付、支付费用,不得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禁任何人员向研究生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等财物。

2.学校设有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为18602950253,邮箱为xueweiban@xust.edu.cn。

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雁塔)  83858551(临潼)

特此通知。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学位下载处下载)

2.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结果汇总表

3.关于做好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关键环节督导检查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