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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09:25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2023〕81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部《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校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

1.采集博士生范围: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包含20231月和20236月已毕业博士生或统计时期内结业、休学、停学等博士生)及2023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含未报到)。

注:

(1)当发生学籍变动时,“学籍变动原因”选择“毕业、结业、休学、停学、开除、死亡、转出、肄业、博转硕、出国出境”等表示博士生学籍终止或暂停时,填写变动发生前信息;“学籍变动原因”选择“复学、转学院、转导师、转学科方向”等表示博士生学籍存续原因时,填写变动发生后信息。


2)在统计时期内不存在学籍的博士生不在统计范围内。在统计时期之前毕业但在统计时期内获得学位学生不统计。

3)在统计时期内,“导师离退休、去世、已解除导师聘用关系,但未完成转导师程序”的博士生,博士导师工号填“qtds”,合作指导导师工号不填。

2.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在我校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及20239月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注:

1)2023年9月1日起不再担任博士导师,但名下仍有博士生的须采集信息。

2对于非我校在编兼职博士生导师,提交信息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聘任文件或聘期合同。

3.统计时点(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

统计时期(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的8月31日。

二、填报要求

1.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要精准对接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所有采集的信息数据应与当年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各相关学院必须深刻认识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对于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我校博士生培养水平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信息采集数据的准确填报,加大数据审核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必填表、必填项,确保采集信息数据安全准确。

2.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

3.科研项目:在统计时期内,我校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博士导师“主持”的,处于“在研”或“结题”状态的科研项目,统计纵向项目仅限于省部级以上项目。

4.获最高学历、学位院校或机构:按证书信息为准。(若院校更名的写原单位名称)

5.参加工作日期:指该导师参加工作时间(并非单指本单位入职时间)。

6.导师所属学院:在编导师按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兼职导师按聘用合同挂靠学院。

7.对于在不同学院均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由其培养博士生所在学院负责填报。如在多个学院培养博士生,由相关学院协商,确定主要填报学院,其他相关学院须协助统计相关信息,请勿重复报送。

8.对于暂未分配指导教师的博士生,填写指导教师姓名为“其他导师”,导师工号为“qtds”。

9.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因涉及导师个人信息、科研信息和指导情况等信息,请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10.根据《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对博士生导师的信息数据进行填报。因信息数据最终通过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上报,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切勿更改EXCEL格式,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表格填报。

2)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要擅自删除表格的数据列及改动字段格式。

3)所填报的信息须符合“采集项说明”中对“时点” “时期”的规定,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4)在“指标解释”中标识为“必填”的数据项,不能空缺。

5)表格中的导师唯一识别码由工号组成,博士生唯一识别码由学号组成。

6)本次工作可以在前期数据库基础上进行信息更新、完善和增补,主要涉及博士生导师及所带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

7)严格按照新的模板要求、严格按照模板中下拉限填内容正确填报有关信息(如“国家”、“证件类型”等,如无下拉框显示则可能是打开EXCEL的软件版本问题)。其他单元格需手动输入的必需按码表填写,务必逐个对照附件1“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

三、有关安排

此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与明年博士招生指标划拨分配挂钩,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20239月22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填报表格(附件2,包含3个必填表)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weiban@xust.edu.cn,研究生院汇总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  83858551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 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后附数据字典,2022年一致)

2.1.基表_教博基1001_博士导师信息

2.2.基表_教博基1002_博士生信息

2.3.基表_教博基1003_科研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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