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把控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质量关口前移的关键一环,也是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和全体师生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3年上半年拟毕业的全体博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生)。
二、组织形式
1.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和导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预答辩工作方案,安排部署预答辩工作。
2.学科推进落实。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成立预答辩工作小组。原则上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同一学科专业学生人数较多时,建议按研究方向进行分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参照执行。
3.专家督导检查。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加大对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学院、学科开展好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各学院应主动做好于校级督导专家的联络对接。
三、时间安排
1.预答辩时间。全体博硕士须在3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采取线下现场答辩的方式,未经批准不允许开展线上预答辩。
2.材料提交时间。3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做好统筹规划,加大政策宣传与问题论文警示教育,强化师生质量意识。各学科要统一安排部署,合理开展预答辩工作。全体导师要加强指导,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全体研究生要主动而为,提高论文撰写质量。
2.分流淘汰,严把质量。各学院、学科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次答辩比例,比例应不低于5%。二辩论文的修改时限由学院、学科根据每篇论文实际情况确定。
3.公平公正,取得实效。预答辩专家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选聘的专家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博士论文预答辩专家应由7名及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硕士论文预答辩专家应由5名及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人。导师应参加预答辩会议,但原则上不再以专家身份参加本人指导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环节。
4.规范工作,严格纪律。各学院和全体师生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支付专家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学生费用,不得要求学生垫付、支付费用。
联系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雁塔) 83858551(临潼)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