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3年。
三、培养方式
(一)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二)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尽可能紧密结合企业和部门的实际需求。
(三)采取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鼓励到企业实习,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四)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即由我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和企业的专家分别担任正导师和副导师。导师根据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论文选题、文献查阅、调研、工程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
(五)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四、课程设置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为:
(一)课程应按照所在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根据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按工程领域设置。
(二)课程设置应包含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专业课,课程内容着重应用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外语着重专业资料翻译,数学着重工程计算方法,专业课达到拓宽知识及更新知识的目的。
(三)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实行学分制,所修的总学分应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18~19学分,必修课5学分,选修课5~7学分。
(四)课程设置框架及必修环节:
1、学位课(18~19学分)
(1)政治理论3学分
(2)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4学分
(3)基础理论类课程4~6学分
(4)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7~8学分
2、必修课(5学分)
(1)体育1学分
(2)工程实践3学分
(3)学术活动1学分
3、选修课(5~7学分)
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
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
相关学科课程
五、成绩考核与评定
学位课须进行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或笔试加口试的方式,笔试部分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选修课一般进行考查,可采取笔试或完成大作业、读书报告等形式进行,笔试部分一般应闭卷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工程实践: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要求提供所在企业评语并撰写实践报告,成绩合格,计3学分;学术活动:应参加校内外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计1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论文形式
1.工程设计
2.研究论文
(二)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三)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的6个月内完成。选题报告执行《西安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四)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开题后的6个月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要求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其指导教师应商议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使其学位论文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五)论文撰写
撰写学位论文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论文撰写执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六)论文预答辩
论文完成后应由该工程领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预答辩。在预答辩中必须严格审查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学术或技术水平、应用价值。对预答辩中提出的问题,学位申请者要进行修改与补充,经分学位委员会主席同意后方可组织外审。凡未经过预答辩者,不得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辫。
(七)论文评审
论文评审重点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学位论文(设计)评阅人为2名,其中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1名。两名评阅人均应具有高级专业职称,且熟悉论文内容。2名评阅人同意答辩时,方可组织答辩。否则学位申请者应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提出申请。
(八)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经分学位委员会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校学位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来自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的专家。
(九)学位授予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工程领域所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他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