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 (First-level Disciplines):根据科学研究对象、范式、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划分的学科分类体系,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一级学科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一级学科目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同制定,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设置了110个一级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