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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有关内容。现将2017年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项目申请受理时间等相关材料已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csc.edu.cn)公布,请有关单位及时查阅、组织、指导本单位研究生申报项目。
二、选派类别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三、选派计划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7年计划选派9500人出国留学。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2017年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
四、申请条件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亦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三)以上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45岁(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四、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2017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或按照《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须在2017年3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录取结果于2017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放至受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