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学位申请人员须严格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把握学位论文质量,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依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1)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处理。
2.研究生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附件3)程序进行。
3.各学院应加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前的审核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以及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能进行答辩。
4. 硕博连读生的硕士学位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5.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实践环节,提交所在企业评语及撰写的实践总结报告,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
二、时间安排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要求3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以学院为单位将附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2. 校盲审论文抽检
4月7日左右举行校级学位论文盲审抽签。
3. 论文相似度检测
4月10日~19日,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单位,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终稿进行相似度检测,检测结果依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附件4)的规定处理。
4. 校盲审论文提交
4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双盲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和双盲送审论文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申请人员在获得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的批准后,于4月21日前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送审。
5. 学位论文答辩及分委员会会议
6月9日前完成正式答辩并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电子版)。
6. 终稿学位论文提交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完成后2周内(6月21日前)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其中电子版论文需插入封面及签字版《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知识产权声明书》扫描件。6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2本,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1本)及图书馆开具的论文上交回执条,并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未提交学位信息和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为正式答辩后的最终稿,且纸质版论文应在学生、导师共同签字确认后进行提交。
三、材料内容
1. 学位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须按如下顺序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应注明学号、姓名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学位本人的学籍卡、培养计划、开题报告、研究生校外实践计划表(全日制工程硕士)、0.8~1万字的学科前沿读书报告(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研究生校外实践考核表(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全日制工程硕士)、预答辩材料、科技报告登记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等材料。
2. 学位信息库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每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本人亲自录入学位信息,确保学位信息完整准确。对于个人不认真填写或委派他人填写,填写信息有误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录入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于6月14日前由学院将文件“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库”(电子版Excel文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 学位照片
全日制博、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为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用照片,申请学位者须在提出学位申请之前6个月完成图像采集。工程硕士生须在提出学位申请之前1个月到研究生院指定的图像采集点采集图像。
未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图像采集的学位申请人员(在职工程硕士除外),须同时提交一张与纸质版照片一致且大小不超过10Kb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名以身份证号来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四、其他方面
1. 论文评优
凡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满足评优条件者,填写优秀学位论文评审表,并附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评优材料(评审表、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书、优秀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应于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同时提交1本纸质版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优比例应为当年毕业生的10~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优比例应为当年毕业研究生的5%左右。
2. 非盲审申请
凡在读期间,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含CSSCI)及更高级别刊物上正式发表过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为第二作者)的硕士生,其学位论文可自愿申请校级非盲审,填写学位论文非盲审申请表,于3月20日~24日期间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位论文非盲审统计表、按学号大小排序的学位论文非盲审申请表等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经审核通过后,不参加校级盲审抽签,学位论文采取校级非盲送审。
3. 学院级盲审
各学院应加大学校非盲审学位论文的监管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学院级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工作,逐年提高学院级双盲送审比例。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内容,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联系人:许 峰 卜薛婧 联系电话:85583224。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