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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9]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校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填报内容

本次专家库更新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各学院需填报《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具体请务必参考《专家库数据字典》(见附件4)及《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5)。

(二)填报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因涉及到专家各类信息,学院须对专家信息进行保密。

2.《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为必填,橘色表头的栏目中至少填写一组,其他栏目尽量填写完整。

3. 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附件6)。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自设二级学科应按各单位向教育部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写。

4. 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研究方向1234”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两个,最多填四个。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请将负责填报此项工作老师的信息于630日(周二)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许峰老师,报送格式:学院+姓名+联系方式。

2.各学院请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及《专家库数据字典》和《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等参考材料发给符合填报范围内的专家填写,收齐《专家信息汇总表》后汇总。(注意:不要任意改动表中格式)。

3.《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请于76日(周一)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纸质版(双面打印后领导签章一式一份)交至北院教学主楼206学位办公室。

4.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家库数据字典》和《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填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许  电话:8558322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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