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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7]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提高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通过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规范有序,坚决杜绝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和学位注水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学位申请人员须严格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依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1)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从严处理。

3.研究生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附件3)程序进行。

4.各学院要加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前的审核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以及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能进行答辩。

5.受学习年限和学位报库限制,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西科办发〔2021〕21号)规定“要求2015级及以前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2022年完成学位授予”,学校不再受理单证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申请。

6.硕博连读生的硕士学位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7.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按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环节,提交所在企业评语及撰写的实践总结报告,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

二、时间安排

1.学术成果条件审核

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各学院负责审核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达到学校规定要求且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成果审核。

2.学位论文预答辩

以学院、学科为单位,按照学科方向或研究方向统一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设置不低于5%的二次预答辩比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参照执行。3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二辩论文的修改时限由学院、学科根据每篇论文实际情况确定。

3.论文相似度检测

研究生须于4月14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和命名方式(“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提交前须经过导师审核并同意授权。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单位,对所有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进行相似度检测,对于检测结果将依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附件4)的规定执行。

4.校级盲审论文确定

全体博士论文、近3年问题论文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同类别学位论文是学校送审重点监管对象,自动列为学校盲审论文。其余硕士论文按10%比例随机抽签确定校级盲审对象,由学校送审,4月中旬安排盲审抽签工作。剩余硕士论文由各学院负责双盲送审。

5.盲审论文提交与评审

学校使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送审全部博士论文和校级盲审硕士论文,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本,每篇硕士论文送审2本。鉴于平台送审周期长,且评审要求严、标准高,要求全体研究生提前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并于4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送审/装订申请表和送审统计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规定有1位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再审”,本次不允许学位答辩;通过评审但评价成绩中有“中等”,本次原则上不允许学位答辩。满足毕业条件的,可先做毕业答辩。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使用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执行。

6.学位论文答辩及分委员会会议

要求以学院、学科为单位,按照学科方向或研究方向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设有一定的淘汰比例。答辩专家由学院、学科统一聘请,其中博士论文答辩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硕士论文答辩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凡是有1位答辩专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把关,建议先毕业但暂不授予学位。答辩工作要求于6月7日前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6月12日前召开。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电子版)。

7.授位前论文定向抽评

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分学科领域组织校外专家重点对盲审成绩相对较低(量化平均成绩低于75分)、答辩成绩相对较差(存在“合格”结论的)的博硕士学位论文定向抽评,凡是有1位专家的抽评结论为不合格的博硕士论文,暂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原则上只毕业不授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抽评论文提交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8.学位论文提交

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完成后2周内(6月16日前)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其中电子版论文需插入封面及签字版《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知识产权声明书》扫描件。6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2本,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提交1本)及图书馆开具的论文上交回执条,并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未提交学位信息和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为正式答辩后的最终稿,且纸质版论文应在学生、导师共同签字确认后进行提交。

三、材料内容

1.学位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须按如下顺序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应注明学号、姓名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学位本人的学籍卡、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研究生校外实践计划表(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研究生校外实践考核表(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全日制工程硕士)、预答辩材料、科技报告登记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等材料。

2.学位信息库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每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本人亲自录入学位信息,确保学位信息完整准确,为后续学位证书线上查询认证打下基础。对于个人不认真填写或委派他人填写,填写信息有误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录入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于6月14日前由学院将文件“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库”(电子版Excel文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学位照片

全体博、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为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用照片,申请学位者须在提出学位申请之前6个月完成图像采集。未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图像采集的学位申请人员,须同时提交一张与纸质版照片一致且大小不超过10Kb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名以身份证号来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四、其他方面

1.论文评优

凡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满足评优条件者,填写优秀学位论文评审表,并附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评优材料(评审表、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书、优秀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应于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同时提交1本纸质版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优比例为当年毕业生的10~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优比例为当年毕业研究生的5%左右。

2.有关说明

本通知为上半年学位工作总体性安排,学校后续将在不同工作节点出台各项工作的详细通知安排,请各学院及全体师生关注并遵照执行。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的统筹安排,加大质量管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严把质量关口。全体研究生要精心准备,做好学位论文的修改完善,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3.工作纪律

所有人员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环节专家费用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学生费用,不得要求学生垫付、支付费用,不得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雁塔) 83858551(临潼)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2.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3.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4.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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