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把控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质量关口前移的关键一环,也是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和全体师生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的全体博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
1.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和导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预答辩工作方案,安排部署预答辩工作。
2.学科推进落实。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成立预答辩工作小组。建议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同一学科专业学生人数较多时,建议按研究方向进行分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参照执行。
3.专家督导检查。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加大对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学院、学科开展好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三、时间安排
1.预答辩时间。全体博硕士应在9月2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采取线下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未经批准不允许开展线上预答辩。
2.材料提交时间。10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好预答辩工作,加大政策宣传与问题论文警示教育,强化师生质量意识。全体导师要加强指导,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全体研究生要主动而为,提高论文撰写质量。
2.分流淘汰,严把质量。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次答辩比例(比例自定,建议不低于5%)。加大二辩论文的监管力度,根据论文存在问题多少与修改量大小逐一规定其修改时限。鼓励二辩论文作者先毕业,本次暂不申请学位。
3.公平公正,取得实效。预答辩专家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选聘的专家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博士论文预答辩专家建议由7名及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硕士论文预答辩专家建议由5名及以上奇数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人。建议导师不再以专家身份参加本人指导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环节。
4.遵守规定,严格纪律。专家费用支付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学生费用,不得要求学生垫付、支付费用,不得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禁任何人员向研究生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等财物。
联 系 人:李栋墚
联系电话:85583224(雁塔)83858551(临潼)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