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研究生年度总结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优与奖励工作,并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具体办法如下:
一﹑荣誉称号的种类和名称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研究生中授予的荣誉称号主要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其中先进个人称号包括:
1.研究生标兵
2.三好优秀研究生
3.三好研究生
4.优秀研究生干部
5.优秀毕业研究生
6.单项先进个人
二﹑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良好;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凡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评选: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
(2)无故旷课者;
(3)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修完规定的学分者;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者;
(5)本人不提出参评申请者。
(二)具体条件
1.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
(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按期修完第一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位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硕士生论文进展快,中期检查成绩优秀,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或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博士生应在核心以上刊物发表两篇论文(其中一篇应在重要期刊上发表)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的科技学术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竞赛获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获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人。
2.三好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按期修完第一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位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得有两门以上低于70分;
(2)硕士论文进度正常,中期检查为良好,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博士生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校以上的科技活动,文化体育活动等竞赛获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成绩显著,业务学习与科研工作成绩良好;
(2)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顾全大局,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能认真主动完成本职工作,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反映良好,有较高的号召力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尊敬师长,服从领导,有合作精神,团结同学。
4.单项先进个人评选与申报条件
业务学习与科研工作合格,各方面表现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评选或本人申报,班级评选,学工部审核,可获得单项先进个人称号,并可兼得。
(1)优秀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2)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或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的第一、二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下同);
(3)在国外正式学术刊物上或列届国际学术会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二作者;
(4)出版专著的第一、二作者;
(5)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第一至第三完成人;
(6)在全国性有研究生参加的大学生科技文体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进入前十名;
(7)在省级有研究生参加的大学生科技文体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进入前六名。
(8)在社会实践等重大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5.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品行优良,业务成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能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到国家最需要和鼓励的地区或单位工作。在校期间曾被授予“三好研究生”等荣誉称号。
三、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选指标体系
(一)先进班级
1.班风、学风建设和学术活动的情况;
2.全班课程学习及格率和优秀率,人均发表论文情况;
3.纪律、卫生、文明情况;
4.课外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5.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
6.为同学各方面服务情况;
7.班级工作特色。
(二)优秀党支部
1.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情况;
2.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情况;
4.组织研究生开展政治学习和参加思想教育活动的情况;
5.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情况。
(三)优秀团支部
1.合格指标(每学期检查一次):
一个健全的组织、一次成功的思想教育活动、一次典型的课外学术活动。
2.创优指标
(1)团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按时收缴团费);
(2)参加校、院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员教育及推荐入党情况;
(3)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
(4)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5)团支部工作的特色。
四、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相对应,按当年标准发放。
五、优秀研究生和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1.组织领导:研究生评优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工部负责,各学院(部)党委负责具体实施;
2.研究生的评优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委会、党支部、团支部主要干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组织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报年级评定领导小组;
3.各年级成立由党、团、班主要干部参加的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各班上报名单,征求导师意见(导师填写推荐表),确定上报学工部名单;
4.个别优秀研究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推荐、提名,征求年级意见,上报学工部;
5.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班提出书面总结、申请,年级推荐,各学院(部)党委审查,报学工部;
6.学工部依据评选办法和条件审核各年级上报结果,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其他
1.评优前由研究生院培养科提供研究生的学习成绩;
2.委培生只授予称号,不发奖学金;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学工部。